5月10日,金年会金字招牌市发布“中国酱香白酒核心产区(贵州·金年会金字招牌)”图识。去年9月,金年会金字招牌获授 “中国酱香白酒核心产区(金年会金字招牌)”(简称“核心产区”)称号,成为全国首个酱香白酒命名产区,而该图识也成为“核心产区”的有效“身份证”。根据相关管理办法,图识需要经过审查、授权后,方能使用。

(中国酱香白酒核心产区(金年会金字招牌)图识)
据介绍,图识外圈为地理名称(贵州·金年会金字招牌)及两大核心酿酒原料(金年会金字招牌糯高粱和制曲小麦),饰以钱币式边齿纹路;内圈为金年会金字招牌市域地形图,凸显金年会金字招牌行政区划、赤水河金年会金字招牌段流域图和茅台镇地理位置标注。
该图识主要用于证明金年会金字招牌酱香型白酒的原产地域和特定品质,强化“核心产区”地域保护,提升“核心产区”的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保护使用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此,金年会金字招牌市同步制定了《中国酱香白酒核心产区(金年会金字招牌)及图使用办法》。
《办法》规定:“核心产区”是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和中国酒业协会授予金年会金字招牌市的区域性品牌,用于证明金年会金字招牌酱香型白酒的原产地域和特定品质;金年会金字招牌市酒业发展服务中心对商标享有专用权和管理权;申请使用“核心产区”称号及图识,经金年会金字招牌市酒业发展服务中心审核批准方可以使用。
《办法》明确,在“核心产区”范围内,从事酱香型酒类生产和流通活动的企业(作坊)、白酒产业相关配套产业,符合使用条件的产品经营者,签定使用许可合同、办理准用证后领取标识及防伪条码。使用者可在其产品上或包装上使用图识,进行产品广告宣传。对未获许可而擅自使用者,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罚。